沈宇主任律师两起刑事案件分获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和不批准逮捕
沈宇律师,2008年执业,现为本所合伙人。主要从事刑事辩护、商事案件诉讼及仲裁代理。近年来,沈宇律师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撤回案件 、不予起诉 、缓刑、不批准逮捕等。 沈宇律师2023年经办的两起案件,分获撤回案件和不批捕,实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。
一、别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获撤回案件
简要案情:
2022年12月初,以防护服为主要产品的湖北某公司订单锐减,公司负责人别某某调整经营方向,分两批次从当地购入案值约六万余元的某品牌N95口罩销售。因该口罩涉嫌假冒蚌埠市某企业的注册商标,公安机关在分别在运输途中和别某某公司仓库将全部口罩查获。
2023年1月4日,别某某被刑事拘留
办理情况:
2023年1月23日,别某某家属来所委托沈宇律师担任辩护人。接受委托后,沈宇律师以最快速度安排会见了嫌疑人,详细了解案情。随后与办案单位沟通,表达辩护观点。
2023年2月2日,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报请逮捕。
沈宇律师在案件报捕后随即着手搜集相关材料、制作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递交检察机关。在7日审查批捕办案期限的前5日,三次与承办人员电话或当面沟通,说明案件证据和事实以及其他符合不批捕的理由。
办理结果:
2023年2月9日,检察机关作出《不批准逮捕决定书》,嫌疑人当日取保重获自由。 2023年11月,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。
不批捕决定书:
二、黄某某涉嫌故意杀人获不批捕
简要案情:
2023年7月29日,黄某某被某市公安机关控制,并于当日采取强制措施,监视居住于办案单位附近的宾馆。家属获取的信息显示,黄某某涉嫌一起多年前的故意杀人案。
办理情况:
2023年8月21日,黄某某家属在解除上一位辩护律师的委托后,来我所聘请沈宇律师担任辩护人。
2023年8月23日晚,辩护人在当地会见黄某某。一方面详细向其了解案情,一方面对其在押以来的办案程序及审讯情况详细询问。在获知黄某某陈述的案情以及自关押以来的审讯情况后,辩护人连夜制作《侦查监督申请书》,就案件事实、追诉时效期限以及公安机关办案方式等问题,作出详细论述。
次日,辩护人分别向当地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递交了《侦查监督申请书》,并就上述问题与将来办理本案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部门人员当面沟通、陈述。
2023年9月10日,辩护人再次前往会见。黄某某表示自上次会见后,审讯密度和强度大大降低,"舒服多了"。
2023年10月13日,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报请逮捕。
办理结果:
2023年10月20日,经辩护人沟通,检察机关审查后作出《不批准逮捕决定书》,嫌疑人当日被取保,由家人接回,重获自由。
根据以往司法实践,检察机关在法院审理阶段撤回起诉、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撤回案件,以及故意杀人案获不批捕,都标志着嫌疑人最终极有可能获无罪的处理结果。
取保决定书: